各位老师: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点人才确认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通知,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重点人才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受理对象范围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从厦门市外引进到我校工作(引进时间以入厦人事关系审批材料为准)或近五年有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一)直接确认对象
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直接确认为重点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已培养出博士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4.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5.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农业)推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6.获得副省级城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7.获得由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
8.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9.获得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行业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
10.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获国际重大体育比赛或全运会前三名、获全国性单项锦标赛或全国城市运动会第一名的运动队或运动员,为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教练员。
上述所称的获国家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前五位完成人,获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完成人;副省级城市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一等奖前二位完成人;重点考虑近五年获奖项目。
1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和一等功奖励获得者;
12.国家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第一层次是指上百名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在世界科技界有较大影响的杰出青年科学家;第二层次指上千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4.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1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二) 评鉴对象
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重点人才评鉴:
1.掌握高新技术的优秀人才;
2.教学、科研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拥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
4.在应用技术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
5.曾到国外高等院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在国内已取得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后,到国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突出成果的出国留学人员;
6.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将下列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1.《重点人才确认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护照信息页和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复印件,仅留学人员需提供);
4.有效期内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5.近期体检表原件(2017年1月以来);
6.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须为厦门户籍,复印件)、2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单独装袋);
7.子女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就读年级证明(就读演武小学由校人事处联系演武小学教务部门办理);
8.其他材料:
(1)申请直接确认重点人才的,提交相关的人才项目入选证明、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已指导博士生毕业的证明(应由研究生院开具)等;
(2)申请参加重点人才评鉴的,应提交《维多利亚vic309官网重点人才评鉴量化明细表》(请参照范本格式填写,并签名),并按论著、论文、教材、项目、专利、获奖、指导研究生和其他可参考业绩的顺序附证明材料一套,具体要求如下:著作或教材提供封面及版权页;论文提供首页,并请对本人姓名做标记,在左上角标明成果等级,如一类核心、JCR一区等;纵向课题提供批准书、横向课题提供合同书及财务处到帐经费证明;专利提供授权书;教学科研奖项或个人荣誉称号提供获奖证书;指导硕士或博士生情况应提供研究生院开具的证明。
(二)学院于5月2日前将《2018年市重点人才专家评鉴会安排情况表》发送至rsk@xmu.edu.cn。
学院将召开会议组织专家组评鉴。评鉴专家组由7名教授组成,个别单位教授人数不足的,可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参加评鉴。专家单独评分且分值须达85分(含)以上,专家方可同意推荐;申请人应获得6名(含)以上专家推荐,各单位方可上报。
(三)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5月2日前将下列纸质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其中所需电子版的材料请同时发送至huayuan@xmu.edu.cn。
1.《重点人才确认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评鉴意见”、部门意见及市公务员局等审批栏单独一页;电子版);
2.本通知第二项第(一)点列出的材料(一式一份,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材料已审核,内容属实”字样,加盖公章);
3.所在支部党委出具的德才考核材料(每位申请者一份,负责人须签名,加盖公章);
4.《厦门市重点人才评鉴意见书》(电子版);
5.《2018年度确认或评鉴厦门市引进重点人才人员推荐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申请直接确认的,提交以上第1-3、5项材料;申请评鉴的,提交以上第1-5项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者,申报重点人才确认的,名额单列,不占用市人社局核定我校的名额。
2.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初中及以上的或无在厦入学需求的教职工,不必申请。
3.申请者的来厦人事关系审批材料由人事处复印并提交市人社局。
附件1:2018重点人才相关.zip
附件2:指导研究生证明.docx
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