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化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化工学科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化学化工学院启动第十六届“化学人才培养基地育苗基金”暨第十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具体实施方法及细则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2016级本科生、2017级入选化学拔尖试验计划本科生。
每个项目申请人为1-2人。申请人主要基础课程没有重修现象,其他课程重修不超过2门,各门实验课成绩达到良好或B-以上(含良好或B-)。
二、资助金额
每项获得4000~6000元育苗基金的启动费。中期检查后若进展突出,可在此基础上申请追加经费,额度为1000~2000元。经费由导师课题组统筹使用。
三、完成时间
2018年6月~2019年12月(可申请提前结题)
四、程序与要求
1. 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申请者可按照兴趣与导师联系相关项目,也根据学院提供的项目与导师联系。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学生须与导师进行不少于三次的交流,并有累计不少于一周的预研。
2. 育苗基金申请表(从化学化工学院网页、团委飞扬网下载)于2018年5月15日前提交。化学、化学生物学系学生将纸质版交给卢嘉锡楼-256吴智华老师,电话2189881,并同时发电子版到wuzh@xmu.edu.cn ;化工系学生将纸质版交给同安二-103曾双双老师,电话2183751,并同时发电子版到chem.eng@xmu.edu.cn。
3. 育苗基金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届育苗基金的资助项目。
4. 立项正式公布后,获得资助者需向导师汇报,并与人才基地签定项目责任书。
5. 须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结题汇报。
6. 如需更改育苗基金题目,须在中期检查前提出书面申请。
五、项目管理
1. 人才基地将不定期对育苗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2. 评委会通过结题答辩评选出育苗基金的各类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 获准结题的项目,完成人获“创新”或“课外科技训练”学分。
4.推免直博生、硕士研究生时,学生可优先选择自己育苗基金课题组的导师。
5. 人才基地将按照条例对所发表的论文进行奖励。
6. 申请者在期限内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投入不足导致育苗基金无法结题,停评当年奖学金一次。
点击下载附件:化学人才基地育苗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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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