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化学人才培养基地育苗基金”暨第十一届“化工育苗基金” 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浏览次数:次   


第十七届“化学人才培养基地育苗基金”暨第十一届“化工育苗基金”

立项通知

    为促进化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化工学科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化学化工学院启动第十七届“化学人才培养基地育苗基金”暨第十一届“化工育苗基金”项目,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具体实施方法及细则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2017级本科生、2018级入选化学拔尖试验计划本科生。

    每个项目申请人为1-2人。申请人主要基础课程没有重修现象,其他课程重修不超过2门,各门实验课成绩达到良好或B-以上(含良好或B-)。

二、资助金额

    每项获得4000~6000元育苗基金的启动费。中期检查后若进展突出,可在此基础上申请追加经费,额度为1000~2000元。经费由导师课题组统筹使用。

三、完成时间

    2019年6月~2020年12月(可申请提前结题)

四、程序与要求

1. 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申请者可按照兴趣与导师联系相关项目,也根据学院提供的项目与导师联系。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学生须与导师进行不少于三次的交流,并有累计不少于一周的预研。

2. 育苗基金申请表(从化学化工学院网页、团委飞扬网下载)于2019年5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交给同安二-103室吴丽晶老师,电话2182803,并同时发电子版到dchembio@xmu.edu.cn

3. 育苗基金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届育苗基金的资助项目。

4. 立项正式公布后,获得资助者需向导师汇报,并与人才基地签定项目责任书。

5. 须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结题汇报。

6. 如需更改育苗基金题目,须在中期检查前提出书面申请。

五、项目管理

1. 人才基地将不定期对育苗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2. 评委会通过结题答辩评选出育苗基金的各类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 获准结题的项目,完成人获“创新”或“课外科技训练”学分。4.推免直博生、硕士研究生时,学生可优先选择自己育苗基金课题组的导师。

5. 人才基地将按照条例对所发表的论文进行奖励。

6. 申请者在期限内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投入不足导致育苗基金无法结题,停评当年奖学金一次。

 

附件、维多利亚vic309官网育苗基金申请书.doc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国家化学人才培养基地

                                                       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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