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5〕4号),福建省2015年计划全额资助出国留学人员20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申报范围
1.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s/137/t/722/6e/f1/info159473.htm
2.外事管理干部。
3.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
(二)选派类别、资助标准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12000元/月/人,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3.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8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4.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
5.有关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三)申报条件
符合《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规定的选拔条件。具体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福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高级”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近十年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外语破格被录取的特殊人才,应由单位组织培训,取得上述合格标准或国外邀请单位要求的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3.身心健康。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福建省教学名师;
④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⑤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科研人员。
5.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荐方案,以及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
7.各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出国进修人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8.有关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进修限于办学治校管理方面的比较研究、教学评鉴和专业认证等内涵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各单位结合学科、队伍建设需要,根据项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1.《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候选人一览表》(EXCEL电子版、负责人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2.《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个人登陆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个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
3.《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纸质原件1份)
所在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有关处室意见暂不填写。
(二)对外报出:根据《关于准备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提交其他附件材料(纸质1份,PDF扫描版),在校内遴选阶段已经提交的申请表和初审意见表不用重复提交。
所在单位应审核并加盖骑缝章,按以下顺序整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聘书(或合同续签书或人事处办公室出具的在职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正式邀请信(若有)、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外语水平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派出要求
1.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外派任务,派出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外派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拒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申请本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如入选本项目,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拒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2.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自录取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一律不得延期和更改留学国别,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未尽事宜请查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近期将启动(9月网上申报),我校可申报名额为35人。主要申报条件为:45岁以下,取得正式邀请信,具备国家留学基金规定外语条件,有在研课题。建议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与外方联系,做好相应准备。如教师申报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届时尚未公布结果,则无法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慎重考虑。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候选人一览表
3.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人 事 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