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学生2014年暑期安全注意事项须知

发布日期:2014-07-21     浏览次数:次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2014年暑期安全注意事项须知

1,暑假时间:2014年7月27日――9月13日。

2,注册时间、地点:

本科生:2009、2010、2011、2012、2013级本科学生:2014年9月14日15:30—17:30化学报告厅注册,注册方式:本人现场签名确认已返校(不得代签)。开学一周内,学生证由各班负责人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拿到学院办公室同安二102统一盖章,化学系:吴琳琳老师处;化工系:曾双双老师处;化学生物学系:罗平老师处。未按时注册的同学按旷课处理,因故不能按时回校注册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

研究生:除新生外,研究生在学院主页上相关注册通知中下载本学期注册报道表,于9月8日-9月12日自行投于化学楼内注册箱中。

3,放假前注意事项

(1)保障个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家庭、社会的贡献和支持。暑假留校(包括中途返校)学生均应进行登记备案(由各班班长统一报到本科生团总支、研究生团总支处),本科留校学生晚上必须2人以上集中住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同学离校时请务必做好宿舍卫生,妥善放置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关好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防台风;不论是回家还是外出旅游、实践考察,同学们都应时刻注意出行安全,包括: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旅途中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范偷窃;提高警惕,与陌生人交流要慎重,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轻易告诉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长途旅行的同学应尽量结伴而行,不要单独出外。

4,本科生迎新工作将在8月23日至24日进行,请参加迎新工作的志愿者同学提前做好准备,最迟于8月22日中午之前返校,相关负责同学最迟于8月21日返校。

5,假期注意事项

(1)留校学生要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不得在宿舍楼焚烧废弃物;不得使用蜡烛、煤油炉、煤气灶、酒精炉、液化炉、木炭炉等明火用具;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棒等电热器;不得私拉电线及私自安装电源插座和开关;不得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

(2)学生游泳应该到有规范管理的游泳池,禁止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厦门本地人是绝对不会在退潮时去海中游泳的,切记:十分危险!

(3)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注意自身安全,不参加各类非法组织和从事各类违法活动。

(4)注意网络行为要文明。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辱骂欺诈他人。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杜绝虚假信息。

(5)假期回家的同学,一定能够体会到父母等亲人的关爱,享受到家的温暖与幸福。而这些,都是需要安全作保证的。长期在外的同学,回家后对当地的治安环境会有一定的生疏,应及时向父母、朋友了解情况;在家期间应力求生活有规律,加强锻炼,健康生活。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

(6)出外考察、实习实践或旅游期间,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和学校、家人联系;要尊重实习、考察单位的领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人员学习;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希望同学们珍惜时间,妥善安排,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幸福、有所收获的假期。同时预祝大家暑假快乐!

 

学院老师联系电话:

党委副书记:李芬芬老师(分管研究生)0592-2185055

党委副书记:刘俊杰老师(分管本科生)0592-2181646

团委书记:刘恩恩老师(分管博士研究生)0592-2187210,13515969798

团委副书记:郑辉老师(分管2009、2013级本科生)0592-2185058,13779964384

团委副书记:李竟菲老师(分管硕士研究生)05922187638,13306010704

辅导员:黄木河老师(分管2010、2011级本科生)0592-2183713,13950170507

辅导员:陈沁芳老师(分管2012级本科生)0592-2183252,18606091372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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