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次   


2013-2014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根据校人事处通知(http://rsc.xmu.edu.cn/s/137/t/722/4c/e0/info150752.htm),现就化学化工学院2013-2014学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14年7月31日在岗的全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派出国出境、借调、外派和挂职且尚未回校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可计入基层单位评优基数。因病超过6个月、今年春季学期后入职的新职工不参加本学年考核,也不计入基层评优基数。

       业绩突出的教师或首次参加年度考核的新聘教师可提出免考核申请,简要汇报本学年的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等工作内容和成效。免考核申请若获学院聘委会同意,则该教师当年度的考核结果按“合格”确定。

二.填表要求

      1. 教师:各级特聘教授填写《化学化工学院教师2013~2014年度考核表B》,其他教师填写《化学化工学院教师2013~2014年度考核表A》。

       2. 教师以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技术人员2013~2014年度考核表》。

三.     注意事项:

     1. 经学院研究,考核量化标准略有调整,具体请见附件之《化学化工学院教师量化考核标准(2013-2014学年)》。

      2.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 评优基数:指各单位参加考核的教师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含公派出国出境、借调、外派和挂职且尚未回校人员,不含院士、A/B和各级特聘教授)。

      4. 考核优秀比例按学校规定为15%,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仍按往年做法,学院下达给各基层单位13%评优比例(其中10%为正式上报名额,3%候补),2%由学院掌握作为机动。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正式及候补优秀名单均必须排序。

      5.在职攻读学位的教职工,原则上当年度不推荐评优。

四.时间安排:

       7月2日前,参加考核的个人填表并提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国重、国家工程实验室、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仪器中心的考核对象请提交各基层单位秘书)。其中,申请免考核的教师本人须在6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提交到学院办公室。

       7月8日前,基层单位考核小组审核、推优,结果通过邮件上报学院。

      7月9-14日,学院秘书审核。

     7月18日前,聘委会审核评定,考核结果院内公示。

     7月25日,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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