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1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次   
关于报送201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6 文章出处:

各学院(研究院):

访问学者项目由教育部宏观调控,每年选派高等学校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进行研修。我校作为国内重点高校,每年接收一定数量来自兄弟院校的访问学者。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接受计划

(一) 接受学科:接受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为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

(一)接受学科:博士点学科;

(二)接受导师: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三、申报要求:

(一)去年(2013年)已申报接受计划的导师

1.去年已申报接受计划的导师信息,我处将《2013年计划申报表》发送至各学院(研究院)的邮箱中;

2.若导师的学科、课题有要变化的,请在《2013年计划申报表》上直接修改;

3.若导师因出国、离校和退休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的,请在《2013年计划申报表》上的备注栏上标出;

(二)新申报接受计划的导师

新申报接受计划的导师,请填写《2014年计划申报表》

(三)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均可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四、表格从附件下载,并请于10月24日前,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送至r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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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3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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