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研究所、实验室:
因科研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实验需要过夜进行。为加强和规范必需过夜实验的管理,学院于2019年4月出台了《过夜实验的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自11月26日(本周二)起实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开展过夜实验的人员,请详细阅读规定(见附件),按照“过夜实验的申请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第一类,特殊过夜实验:填写《化学化工学院过夜实验申请单》一式两份,且领取“过夜实验”标识牌(磁吸),并使用标识牌将申请单贴在门上显眼处,另一份交各大楼值班室。
(2)第二类,一般常规过夜实验,不必填表,需领取“过夜实验”标识牌,且在“本实验室不间断用电设备”处填写相关的信息,并将标识牌贴在门上显眼处。
2、标识牌领取处:化学楼横楼26室(陈聪老师)
另外,如有需要废液桶托盘的实验室,也请找陈老师领用。
以上,请全院师生共同遵照执行。
实验室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大家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更需要从实际执行方面抓紧抓落实,请各实验室的负责人、课题组长(导师)务必督促本实验室人员自觉做好过夜实验的相关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2019-11-25
附件-《过夜实验的管理规定(试行)》.doc